时间:2018-08-2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王亚中 - 小 + 大
昨天,一个叫何光伟的记者爆料称自己在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局冼村派出所门口被辅警查身份证,何记者因为质疑警察查身份证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被警察强行带进派出所,搜身、做笔录、写检讨,折腾了3个半小时才出来。何记者出来后,奋笔疾书将遭遇写成一篇记叙文《过冼村派出所》,一夜之间破10万+,在网络上引起巨大的反响,各路神仙纷纷发表观点,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和事佬也不少。然而就在大家还没讨论出个子丑寅卯之时,广州公安先坐不住了,一堆警察围住了何记者的家门口,出警目的不明,出警法律依据也不明。听说警察在门外还把何记者家的电给断了,断电的法律依据,同样不明。这起公案,舆论风向还没找准活靶子,广州公安已经主动跳到了风口浪尖。不知道接下来广州公安打算怎么处理何记者,广大吃瓜群众不妨睁大眼睛众目睽睽地盯着往下看。 抛开正在上演的活闹剧不谈,关于警察查身份证是否合法的问题,亚中也有一点想法要谈。从目前的自媒体声音来看,多数法律界的人士是反对警察无故盘查身份证的,因为法律规定或者说立法的初衷很明确,警察只能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或者极特殊情况下确有需要通过盘查身份证来识别犯罪嫌疑人的,才能盘查身份证。说白了,我国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是主人,警察是公仆,极少数犯罪分子才是专政的对象。警察不能为了打击极少数犯罪分子,而对广大人民群众随意盘查,否者主人的尊严何在。有警察公号说这种拉网式盘查是为了预防犯罪,实在可笑,把广大人民群众预设为犯罪分子,不仅不礼貌,也很不高级,技术含量实在太低。也有法律大V说,警察完全可以随意盘查公民身份证,因为有违法犯罪嫌疑这个前提很难证明,警察只要说你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就完全符合盘查身份证的法律规定了。对此,我想说,做人要讲良心,不能随便钻法律的空子。 还有人说,何记者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是在美国,就何记者这糙性,早被当场击毙了。那么,在美国,警察有没有权力随意盘查公民身份证呢?因为美国社会压根儿没有身份证这个奇葩物件的存在,也根本不可能产生盘查身份证的荒唐举动,我们不妨以盘查驾驶证为参照。具体案例详见美剧《The Good Wife》第4季第一集。 从剧照中可以看出,美国警察拦车盘查,显然也必须遵循“只能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才能盘查”的原则。随意将国家公民预设为犯罪分子进行盘查,在任何文明社会都是不礼貌的,也是不合法的。 事实上,亚中认为,在警察盘查身份证这个问题上产生的分歧,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的分歧。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程序正义更重要还是实体正义更重要的问题。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更偏爱实体正义,对程序方面的问题,喜欢用程序瑕疵含糊过去。实体正义充满了职权纠问的色彩,只要结果是正义的,过程嘛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夸张点儿说,就好比县太爷审案,如果堂下跪的是秦桧之流又死不认罪,乱棍打死都没关系。因为结果是正义的。从实体正义的角度来理解警察查身份证,就很好理解了,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正义的嘛,采用什么手段来实现正义,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在英美法系国家,程序正义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英美法系国家认为,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所谓毒树之果,如果程序不正义,就好比一颗有毒的树,它结出果实也一定跟正义无关。这就是为什么辛普森杀妻一案,虽然每个人都认为辛普森的确杀了妻子,但因为警察取证方面的失误,最终导致程序不正义,无法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辛普森最终疑罪从无,无罪释放。 大名鼎鼎的周立波,汽车后备箱里被查出枪支弹药和毒品,如果是在中国,实体正义,不死也得脱层皮。但是在美国,警察仅仅因为不能证明拦车搜查的合法性,进而导致枪支和毒品都成为非法证据被排除,周立波也被无罪释放。这就是程序正义优先和实体正义优先的天差地别。 换句通俗的话说:程序正义,是把权力装进了笼子里,公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才会被认可。而实体正义,是把民众装进了笼子里,公权力可以以正义为名侵占民众的私权空间。 换句更通俗的话说:程序正义,是宁可放过一千,不能错杀一个。实体正义,是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 这,才是警察能不能随意盘查公民身份证争议的根源所在。作为一个实体正义为主、正在努力追求程序正义的发展中国家的公民,我们不仅要适应眼前的社会环境,也需要明了我们的追求所在。【本文作者 王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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